作者: 本報訊 | 台灣立報 – 2013年11月29日 上午12:10
【記者黃文鈴台北報導】國內標榜全美語安親班、美語學校招生的機構比比皆是,但去年6月至今年7月間,台北市稽查短期補習班,竟然是0件違規。立委蔣乃辛28日於立院質詢時,拿出好幾張直接寫明「美語學校」、「美語安親學校」、「美語安親班」的學校官網資料。他抨擊,如果家長以為是幼兒園,把孩子送進去,結果是補習班,發生事故誰來負責?
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8日就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後,各項配套措施規劃及推動執行情形」,請教育部長蔣偉寧進行報告。蔣偉寧指出,全美語的美語學校、安親班、課後照顧服務皆不合法,若各縣市政府稽查發現違規,可依《兒少法》開罰6萬以上、30萬以下罰鍰,或依據《補教法》開罰5萬以上、25萬元以下罰鍰。
蔣乃辛質疑,坊間以美語安親班攬客的補習班比比皆是,他在會議當天就透過搜尋引擎發現4家,包括「吉的堡美語安親學校」、「瀚思全美語蒙特梭利安親班」等,但過去1年各縣市稽查,僅新北市查出7家,包括台北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等稽查違規件數都是0。他認為縣市政府的稽查是在「虛應故事」。
對此,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熊宗樺解釋,過去安親班屬內政部管轄,幼托整合後歸屬於教育部,去年各縣市輔導安親班改制為兒童課後輔導中心,限期為今年12月完成改制。她認為,可能台北市因此以較寬鬆的標準進行稽查,未來將請台北市加強稽查。
至於目前違法以補習班經營幼兒園的機構,熊宗樺指出,若立案為補習班,未擁有幼兒園執照卻以幼兒園名義對外招生,可依據《補教法》開罰。蔣乃辛抨擊,補習班的法規最寬鬆,幼兒園除了規定要有合格教師、課桌椅高低、學生活動空間、消防設備等都有嚴格規定,一旦家長被招牌誤導,以為送孩子去讀的是幼兒園,實際卻是補習班,發生事故誰來負責?
熊宗樺表示,目前由各縣市政府自訂稽查準則,今年12月底教育部將公布《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草案》,明定補習班不得經營非屬短期補習教育的機構與業務包括幼兒園、兒童課後照顧中心或照顧班,各縣市政府需依據此準則針對違規機構,進行糾正、限期整頓改善、停止招生或註銷立案等處分,嚴加查緝。
(圖說)教育部28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表示,已訂定「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草案」,最快12月將公布明確規範,釐清補習班、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(安親班)、幼兒園之間的教學內容與招牌標示相關規定,僅領有補習班執照兼營幼兒園違規者,將面臨新台幣5萬至30萬元罰鍰,可連續開罰。(圖文/姜林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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